2021年9月,河南省洛阳市民张某在街头行走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伤。
“当时,电动车速度很快,我躲闪不及。”张某说,电动车价格低廉,不会堵车,出行确实方便,但交通违法乱象频频出现,既影响市民出行安全,又影响城市形象。
如今一提起电动车,张某依然心有余悸。但让他感到颇为高兴的是,从2021年12月1日起,洛阳市在城市区展开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违法驶入禁限行区域、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营运,非法生产、改装、拼装和销售违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行为。
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江凌认为,文明交通是城市的名片、展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电动二、三、四轮车未挂牌、违反禁行等不文明交通顽瘴痼疾,既影响交通安全,也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必须“猛药去疴”。
为此,洛阳市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统领城市提质,出台城市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加强管理,旨在进一步打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为一座山水交融、古今辉映的优秀旅游名城,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17亿人次,交通乱象确实影响洛阳市的形象。”洛阳籍全国人大代表吕妙霞说。
“电动二、三、四轮车近些年无序增长,无号牌上路行驶现象增多,给市区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就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管理,有效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统计,市区2021年涉及电动二、三、四轮车的交通事故总量为2447起,占全市事故总量的44.11%,死亡82人,占比27.61%,开展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势在必行。
在整治行动中,洛阳交警对电动二、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并联合城管部门对无号牌乱停车辆依法拖移。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相关生产企业、销售门店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经排查,全市共有生产企业15家,销售商户937家。
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逐户张贴政策告诫书,明确法律规定和违法责任追究情形,并与其签订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
平日,市民老李会驾驶电动三轮车送孙子上学,然后再到市场去买菜。在他看来,电动三轮车出行方便快捷,根本没有必要禁限行。但听了交警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宣讲解读后,他果断决定淘汰掉自己的电动三轮车,领了200元公交乘车卡补贴。
“没想到还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要是孙子有个三长两短,后悔都来不及。”老李说。
“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进行政策宣讲解读,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念认同、情感认同。”洛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武清说。
据了解,在综合整治、禁限行政策出台前,洛阳市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法律顾问、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以及各城市区政府、市直委局共28家单位负责集中会商,为政策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提供坚强保障。
政策出台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开通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多维度、多渠道增进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掌握,并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车站、商圈等区域,开展社区活动676场次、悬挂横幅2360条、发放资料28万份,发送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承诺书26万份,形成共建共治浓厚氛围。
“考虑到从认识、理解到认可、遵守需要过程和时间,我们采取循序渐进、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张武清说,洛阳市将3月前设定为“整治宣传期”,重点进行宣传引导、释疑解惑;将4月份设定为“执法过渡期”,对违反政策的不文明交通出行方式,以教育引导为主、查处处罚为辅;将5月份设定为“全面整治期”,严管严查各类违规行为。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主研发“交通安全智慧劝导”App,系统根据违法次数和违法情节,对违法者进行精准分类、教育劝导。目前,交警共教育劝导13.9万人次,其中以上门走访、电话回访、集体曝光等形式对重点人员再劝导、再教育,构建“公安路面教育查处+社区居家教育管理”的闭环式教育劝导格局,用源头管理助力常态长效。
为解决禁限行后老人出行、接送孩子的问题,洛阳市在城市公交线路的规划和布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微公交”、“定制公交”、优化共享单车布点等方式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目前已开通“微公交”线条,地铁接驳摆渡车线条,围绕中小学校、天博大型社区等人员聚集地带,增设公交站点、加密车辆班次,在上下学时段开通区间往复、快线直达的学生专线。
“我们还将根据市民实际需求,进一步织密城市区公交网,增加公交站点和班次,满足多元化出行需求。”洛阳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涉及民生的邮政快递、环卫、燃气配送等行业的电动三轮车,洛阳市采取三项措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色彩+LOGO”管理,在车辆醒目位置喷涂或张贴不超过整车面积三分之一的标志;携带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后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5次约谈快递、环卫、报业、送水等行业企业30余家,督促其统一车辆外观标识、主动登记报备、规范驾驶行为。截至目前,已报备行业车辆500余辆,并顺利完成核发民生运输通行证、统一外观标识、实施编号管理等工作,同时对哈啰、青桔等车辆租赁公司400余辆三轮车进行登记上牌。
遵循“办事环节再简化、办事程序标准化、办事要素透明化”原则,洛阳市对符合条件的电力抢修、通信保障等民生领域的电动三、四轮车做到应办尽办,并将业务纳入交警支队一楼交管业务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实现随时办、即时办,让群众少跑路。
“我们鼓励市民对现有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淘汰、置换。”张武清说,对于车主自愿回收淘汰的,凭回收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在2022年12月31日前填写不购买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承诺书后,按个人意愿领取公交乘车卡或地铁卡,电动三轮车按200元等值卡补贴,电动四轮车按500元等值卡补贴。
对于不愿意拆解淘汰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车主凭有效证件、车辆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指定的服务点进行车辆评估、交易、置换。各服务点按照车主意愿提供新车购置让利优惠、上牌和收购等服务,并向车主出具相关证明。
洛阳市还积极联系外地营销企业和本地电动车4S店,采取高价回购、等价置换、旧车淘汰等多项举措,为市民个人车辆寻找合适“出口”,并通过举行公益置换活动,为低收入困难三轮车主免费置换国标电动自行车,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如今,走在洛阳街头,礼让斑马线已经蔚然成风,电动三、四轮车辆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显著好转。
“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抓手,全市扎实做好舆论引导、依法治理、疏堵结合、交通规划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高质量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洛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骁说,在综合整治、禁限行政策出台前,市相关执法部门就主动梳理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法律规定,为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
“电动车乱象,是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症。其实,综合整治是在刷新洛阳这个城市的高颜值。”杨骁说。
洛阳市在精准治理上再加力、在长效治理上再加力,全面提升全市电动车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洛阳市建立电动两轮车带牌销售制度,对电动车销售行业开展暗访、检查,发现违规销售非标电动车、未实行带牌销售的,依法查处、整改;对销售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未按规定出具机动车发票、合格证的,依法查处、整改。
同时,加强生产监管,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违规生产非标电动车企业,依法整改、查处、关停,并通报曝光;对无生产许可的企业,关停相关生产线,或科学引导企业转型,从源头禁止非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记者近日于早晚高峰时段在街面采访统计发现,洛阳市城市区电动两轮车挂牌率达到100%、头盔佩戴率达到100%,道路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氛围显著提升。
洛阳市政府市长、市文明委主任徐衣显说,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薄弱环节,强化精准管控,做足精细文章,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