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在现代心理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并且是相当难以界定的概念。美语文粹辞典把学习界定为:「经由经验或研究而得到的知识、理解或精熟度。」无论如何,大多数心理学家会发现这定义不可能被接受,因而模糊笼统地包含了知识、理解和精熟度,而近几年来界定学习的趋势,是依据可观察得到的行为改变。最普及的定义中,有一个是由学者所界定的;学习是行为潜力较具持久性的改变,此种改变系由于增强练习而获得的结果。此一定义虽然普及,但尚未能被普遍接受。在批评有关金瓿争论的定义之前,让我们留心且更注意它。(注1)
第一、学习是「行为」改变的索引,换句话说,学习的结果必定会付诸于可观察得到的行为。学习之后,学习者能做些学习发生前所不会做的事。第二、这种行为的改变,具有「较持久的特性」,也就是说它不是短暂或固定的。第三、行为的改变不必在学习经验之后立即发生。虽然「可能」有不同的活动能力,但是这活动能力不会立即转化为行为。天博平台第四、行为改变(或行为潜力)是「经验」或练习的结果。第五、该经验或练习须予以增强,即仅是获致奖赏的那些反应才会学得。(注1)
我们使用的「奖赏」和「增强」两词是同义字,通常必须是指着有机体需要的东西。在巴夫洛夫的实验研究中,增强物被视为任何非制约刺激,即指可由有机体引出自然和自动反应的任何刺激而言,在巴夫洛夫的研究中像温和的酸或电击等被用来当作非制约刺激,并不是不平凡的刺激;正确的说法,天博平台应称此等刺激为增强物,但是很难将它们视为奖赏,因为奖赏常被视为可欲的事物,(而增强物未必如此)。史京纳派的学者民反对年增强物的名词视为与奖赏同等的说法,对他们来说,增强物强化任何在增强物出现以前立即发生的行为。奖赏通常被认为仅是给予或接纳有价值成就的东西,而该项成就往往需要投资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或被社会视为可欲的行为。(注1)
(3)改变的原因是学习者的练习或经验所造成的,而不是动机、疲劳、药物或其他生理因素造成的。
因此,学习可解释为是个人与环境互动所引起的行为,或认知改变之结果或历程。行为论将人们在学习时所产生的行为改变,与当时周遭正在发生的事件加以联结;认知论是在描述并解释引起行为或认知改变的内在历程;社会学习论是以社会学习情境中新行为的示范与模仿作用,来解释行为改变的历程。由此可见,学习是行为改变的结果,是知识获得的结果,也是行为改变或知识获得的历程。
学习的结果可依盖聂(R.M. Gagné)学习阶层论观点,而分为五大类型,即:语文知识、心智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及态度。这五类型学习代表不同能力和作业。
影响学习的因素大致包括四方面:一为个人的条件,二为学习的方法,三为学习的材料,四为学习的迁移。其中属于个人条件因素者,通常包括智力、年龄、动机、学习的技巧与情绪等。其次,学习方法良好与否,直接影响学习的效果,天博平台如练习的时间分配、知识的回馈、阅读与背诵方式、全部法与部分法学习等因素皆会影响学习的结果。又学习材料也会影响到学习的效率,例如,学习材料是否有意义,及材料的凸显性,皆会影响到学习的效率。最后学习迁移也会增进或妨碍学习结果;正迁移将有助于新学习的建立,负迁移则可能妨碍到新情境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