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造就局
发布时间:2024-02-21 08:18:27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教育、科技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改革实施方案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所辖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区委领导下和区委各有关工作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行风建设、反腐败工作。

  (三)受区委委托,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五)研究拟订全区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六)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依法对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七)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实施高中阶段招生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编制小学校历表和确定当地儿童的入学年龄和招生审批。

  (八)负责提出我区每年教育、科技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科技经费。负责统计并检测教育、科技经费的投入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依法开展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普法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天博官方网站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出境)合作交流人员的有关工作。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教育、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统筹指导民办教育工作,按照学校类型分别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的备案、审批、审核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区科普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十九)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拟订全区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一)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承担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推广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十三)拟订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天博官方网站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二十四)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运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天博官方网站

  (二十五)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林应忠副局长:分管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科技政策宣传与制定、科技项目推荐申报,科技项目经费监督与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申报、人才政策(含外国专家相关工作)、科技特派员推荐、R&D统计等工作。

  蔡开国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社会力量办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教育促进会、中教、职成教、终身教育、招生考试、学校科普、高效课堂、阅读、德育、美育、劳动教育、语言文字、教育督导、双减、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关工委、挂钩村工作、双拥、局机关党建、食堂监管、卫生等工作。

  郑庆宁副局长:分管效能建设、党政(校)务公开、保密、信访维稳、组织、人事、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系统党建、统战、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初幼教、特殊教育、安全、财务、发展规划、学校基本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网络安全、教育装备、固定资产、学生资助、教育扶贫等工作。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机关及局内各股室的联系,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机要、提案、督办、保密、省内对口支援、计生、信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教师管理服务股(区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许德芳,0594-5850736

  负责制定全区教师专业成长规划。负责局机关与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职工的核编、统计、录用和教师调配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推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对全区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制定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五)初等教育与幼儿教育股(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章少敏,0594-5851732

  负责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制定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六)思政安全股(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体育艺术股)负责人:蔡志扬,0594-5889106

  负责制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计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和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职责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和校园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教学教研工作。

  会同区发改部门拟订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承担经费直管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教育、科技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区级教育、科技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指导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

  负责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和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秀屿区造就局(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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